Hospital AI Lab HOSPITAL AI LAB — 醫療 AI 的實務資訊

更新日期:

廠商說「只是軟體,不算醫療器材」——這句話該怎麼查

臺灣的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3 條把「軟體」寫進了醫療器材的定義裡。醫院拿到 AI 提案時,要對照的是用途而不是有沒有硬體。附法規原文出處。

醫院的行政部門拿到 AI 產品提案時,最常聽到的一句話是「這只是輔助軟體,不算醫療器材,所以不用查驗登記」。這句話有時候是對的,有時候不是。差別不在於它是不是軟體。

條文把「軟體」寫進去了

《醫療器材管理法》第 3 條在定義醫療器材時,列舉的是「儀器、器械、用具、物質、軟體、體外診斷試劑及其相關物品」。軟體本身就在清單裡。

所以「因為只是軟體,所以不是醫療器材」這個推論,在條文上站不住腳。真正的判斷點在同一條的後半段——這項產品的用途,是否落在下列功能之一:

  • 診斷、治療、緩解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
  • 調節或改善人體結構及機能
  • 調節生育

這部法是民國 109 年 1 月 15 日公布的專法,中央主管機關是衛生福利部。在這之前,醫療器材是併在藥事法裡管理的。

所以要問的是「用途」

拿到提案時,把問題換個問法會比較有用。不要問「這是不是醫療器材」,而是問:

這項產品的預期用途,你們怎麼寫?

如果對方的說明裡出現「輔助判讀」「風險預測」「建議處置」這類字眼,就要進一步對照上面三項功能。如果對方說「只是把資料整理得比較好看」「只做行政流程」,那也請他們用文字寫下來——寫下來的說明,跟簡報上口頭帶過的一句話,責任並不一樣。

接著問第二個問題:

如果算醫療器材,是哪一個機關核發的哪一種許可?

醫療器材業務由衛生福利部所屬的食品藥物管理署(食藥署)辦理,署內設有醫療器材業務專區,公告與最新消息都從這裡發布。「已經通過認證」不是答案,機關名稱與許可種類才是。

這件事為什麼落在行政端

因為看提案的順序通常是行政先看。臨床端會關心準確度,資訊室會關心接得起來與否,而「這東西在法規上是什麼」這一題,往往沒有人接。等到要簽約、要編預算的時候才回頭問,成本會高很多。

好消息是這一題查證起來並不難。臺灣的法規原文都在全國法規資料庫上,條文與歷次修正紀錄都查得到。把第 3 條叫出來,跟廠商的用途說明放在一起對照,十分鐘就能有初步判斷。

重點整理

  • 「只是軟體」不構成排除理由。條文的醫療器材定義裡就有「軟體」。
  • 判斷關鍵是預期用途是否落在第 3 條所列的功能上。
  • 請廠商用文字寫下預期用途,不要停在口頭說明。
  • 「有認證」要追問到機關名稱與許可種類。
  • 條文可以自己查:全國法規資料庫,《醫療器材管理法》。

資料來源


本文提供的是一般性的法規資訊與教育內容,不是針對個案的法律意見,也不能取代針對個別病人的醫療診斷或建議。法規會修正,請一併點開上方連結確認現行條文。

這篇文章所屬的系列

查看所有系列

← 專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