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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院裡的「影子AI」:看不見的病歷外流風險
科技新報報導指出,醫療人員私下使用未經核准的AI工具處理病歷資料,形成資訊室難以掌握的缺口。本文對照個資法第6條與電子病歷管理辦法第3條,整理行政與護理端現在可以做的事。
您的醫院裡,有沒有同仁曾經把一段病歷內容貼進網路上的AI聊天工具,請它幫忙翻譯、摘要,或是草擬一封給病患的訊息?如果答案是「不確定」,這篇文章要談的正是這個「不確定」本身——業界稱之為「影子AI」(Shadow AI)。
科技新報在2026年9月13日的報導中指出,影子AI指的是醫療人員在未經機構核准的情況下,私自使用AI工具處理病歷與病患資料。問題不在於工具好不好用,而在於「資料流向不明、模型準確度無法評估,病患本人完全不知情」。這三句話,正好點出行政端最頭痛的地方:出了問題,連追查的起點都找不到。
影子AI實際上長什麼樣子
報導整理出幾種常見情境,都不是聳動的假設,而是眼下就可能在病房、批價櫃檯或護理站發生的事:AI輔助的批價或摘要系統若出現「幻覺」,可能產生錯誤的診斷紀錄;缺乏隱私防護的自動化訊息,可能把敏感檢驗結果送到共用的家庭電話;就算事後刪除了原始檔案,用來檢索的向量資料仍可能被反推出病患的健康資訊;而具備自動存取病歷、又能呼叫外部工具的AI代理人,一旦權限邊界沒有守住,風險會隨著使用範圍擴大而疊加。
這些情境的共通點是:使用的人往往沒有惡意,只是想把工作做得快一點,但資訊室、醫務行政完全不在決策迴路裡。
為什麼這不只是「用工具方便」的問題
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6條把「病歷、醫療、基因、性生活、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」列為特種個人資料,條文寫的是原則上「不得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」,要處理必須落在法律明文規定、公務機關依法定職務且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、當事人自行公開、統計或學術研究、當事人書面同意等少數例外之一。同仁把病歷內容貼進一般的AI聊天工具,這個動作本身有沒有落在任何一款例外裡,多半沒有人事先問過——而這正是問題所在:不是同仁刻意違法,而是這個環節根本沒有被納入既有的把關流程。
《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》第3條要求醫療機構建立六種機制,其中「權限管控機制」規定要管控病歷的製作、存取、增刪、查閱、複製與傳輸權限;「安全事故處理機制」則要求對侵入、洩漏、毀損等事故建立預防、通報與應變措施。影子AI的麻煩在於,它讓資料走出了這兩項機制原本設計要涵蓋的範圍——存取紀錄留在同仁的個人帳號裡,而不是醫院的稽核軌跡上。
行政與護理端現在能做的事
不必等到正式導入AI系統,才開始處理這個問題。可以先從盤點著手:現有同仁日常會用到哪些AI工具(翻譯、摘要、寫信),哪些工具目前是「沒人管」的狀態。接著把既有的權限管控與安全事故處理機制,明確延伸到「員工自行使用的外部AI工具」這一類,而不是只管機構採購、正式上線的系統。對關鍵判斷保留人工複核(human-in-the-loop),並讓資訊室掌握完整的稽核紀錄,是報導中提到、也是目前可行的做法。最後,讓護理與行政同仁清楚知道「這件事有規範、可以問」,往往比事後追究更有效——多數影子AI的出現,源頭是流程沒有提供合規的替代方案,而不是同仁故意規避。
重點摘要
- 影子AI指醫療人員未經核准、私自使用AI工具處理病歷資料,資訊室無法掌握資料流向。
- 常見風險包括錯誤診斷紀錄、敏感資訊外洩、向量資料反推、AI代理人權限失控。
- 個資法第6條原則禁止處理病歷等特種個人資料,例外情形有限,員工個人使用外部AI工具通常不在其中。
- 電子病歷管理辦法第3條的權限管控機制與安全事故處理機制,需要明確涵蓋員工自行使用的外部AI工具。
- 可行的第一步:盤點現有工具使用狀況、建立稽核紀錄、保留人工複核、提供合規替代方案。
出處
- 科技新報,〈「影子 AI」入侵病歷系統,醫療機構的隱形資安危機〉,2026年9月13日:https://infosecu.technews.tw/2026/09/13/medical-ai-privacy-crisis/
- 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6條: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I0050021
- 《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》第3條: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L0020121
本文內容僅供一般資訊參考與研究教育之用,不能取代對特定病患的醫療診斷或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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