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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福部預告AI醫療施行細則 醫院現在能做什麼
立法院厚生會成立智慧醫療委員會,衛福部資訊處長表示將於3個月內提出AI醫療施行細則草案,依循人工智慧基本法七大原則。整理草案方向與院方現在可以準備的事。
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已於民國115年(2026年)1月14日公布施行,全文20條,為台灣第一部AI專法。不過這部基本法訂的是原則性框架,醫療領域具體要怎麼做,還要靠後續的施行細則來補上。2026年8月6日,立法院厚生會成立跨黨派的「智慧醫療委員會」,衛福部資訊處長在會中預告了細則草案的時程。這篇整理草案的方向,以及院方現在可以先準備的事。
智慧醫療委員會在做什麼
立法院厚生會智慧醫療委員會於2026年8月6日成立,由立委廖偉翔擔任召集人,台中榮民總醫院名譽院長陳適安任主任委員,成員包括立委陳菁徽、蘇清泉、葛如鈞、王正旭,並邀請衛福部、數位發展部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、國家發展委員會等部會共同參與。委員陳菁徽表示,成立委員會的用意是把原本分散在醫療、科技、個資、資安等不同領域的議題,集中到同一個平台討論;召集人廖偉翔則提出,政府應盤點現行法規中不合時宜之處,鬆綁後續修法(中央社,2026年8月6日)。
施行細則會依循哪些原則
衛福部資訊處長李建璋在會中表示,預計3個月內提出人工智慧在醫療領域的施行細則草案。細則將圍繞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第4條訂定的七項原則展開:永續發展與福祉、人類自主、隱私保護與資料治理、資安與安全、透明與可解釋、公平與不歧視、問責(全國法規資料庫,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第4條)。目前細則草案的具體條文尚未公布,衛福部只表明了時程與依循的原則方向。
FHIR Box:資料互通的另一條線
同一場會議中,李建璋也提到「FHIR Box」作業平台預計在2026年底上線,目標是讓全台醫學中心之間的資料能夠互通,並規劃在3到5年內推廣至全台約八成的醫療院所。這條時程和施行細則草案是兩件不同的事,但方向相關——細則要處理的隱私保護與資料治理原則,正好會碰到資料互通平台實際運作時的規範問題。
院方現在可以先準備的事
細則草案還沒公布條文,貴院不需要現在就套用假設的規則,但可以先做幾件事:
- 盤點院內現有AI應用:對照七項原則,先自我檢視現有的AI輔助診斷、行政作業等工具,在透明性、問責歸屬、資安防護上是否已有基本紀錄與說明機制。
- 留意細則草案公布時程:李建璋預告的是「3個月內」提出草案,院內法規遵循或資訊部門可以設定提醒,草案公布後才有具體條文可以核對。
- 關注FHIR Box對接規劃:若貴院屬於醫學中心或未來納入推廣範圍的院所,可提前了解資料互通對接對院內資訊系統的要求。
重點整理
- 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於2026年1月14日公布施行,全文20條,第4條訂有永續發展與福祉、人類自主、隱私保護與資料治理、資安與安全、透明與可解釋、公平與不歧視、問責七項原則。
- 2026年8月6日,立法院厚生會成立跨黨派智慧醫療委員會,邀集衛福部、數位發展部等部會共同研議智慧醫療制度。
- 衛福部資訊處長李建璋預告,將於3個月內提出人工智慧醫療領域施行細則草案,依循基本法七項原則;具體條文尚未公布。
- 同時預計2026年底上線的「FHIR Box」平台,目標是全台醫學中心資料互通,3至5年內推廣至約八成醫療院所。
- 院方現在可先盤點院內AI應用是否符合七項原則的基本要求,並留意細則草案與FHIR Box對接的後續公告。
資料來源
本文提供的是一般性的法規資訊與教育內容,不是針對個案的法律意見,也不能取代針對個別病人的醫療診斷或建議。法規與草案內容會持續變動,請一併點開上方連結確認最新狀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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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 與醫療器材法規4 / 6